【自住房屋戶籍登記完整指南】113~114年新制上路:辦竣戶籍登記意思、申請流程、查詢方式與房屋稅影響全解析

自113年7月1日「房屋稅差別稅率2.0」正式實施後,自住房屋的認定新增一項最關鍵條件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必須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。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戶籍遷入,將可能從自住房屋1.2%優惠稅率,被改課為一般非自住房屋高稅率,稅負差距甚至超過 1.67 倍。本文將以最清楚的方式,整理「辦竣戶籍登記意思、自住房屋戶籍登記查詢、房屋稅戶籍登記規範、房子戶籍沒有人怎麼辦」等重點,讓你一次掌握。

什麼是「辦竣戶籍登記」?(辦竣戶籍登記意思)

所謂的「辦竣戶籍登記」,並不是線上點一點,而是指:

👉 必須前往戶政事務所,將戶籍正式遷入該處房屋地址。

也就是稅務單位明確要求的:

✔ 戶籍實際設立在該房屋
✔ 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需實際居住
✔ 不能出租或作營業用途

財政部特別強調:「自住房屋稅率新增條件,就是要『在該屋辦竣戶籍登記』,指的是戶政事務所完成戶籍遷入。」

為什麼自住房屋一定要辦戶籍登記?

因 2.0 新制將「設籍」納入自住認定要件,完整條件如下:

自住房屋必須同時符合三大條件:

  1. 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

  2. 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,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

  3. 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全國合計 3 戶(含)以內

如果缺一項,就無法適用自住稅率 1.2%,未來甚至可能按一般住家用房屋稅率課徵,負擔大幅增加。

重要期限!未設籍將喪失自住稅率資格

📌 113年6月30日以前已持有且稅籍記載為自住房屋者:

若尚未設籍,最遲需於 114 年 3 月 22 日前(延至 3/24,以免假日)完成戶籍遷入。

若逾期仍未遷入:

👉 114年起將改按非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。

各縣市稅務局已陸續寄發輔導通知書,提醒納稅人盡早設籍。

【比較表】自住房屋 vs 非自住房屋 — 稅率與條件一覽
項目自住房屋(需設籍)非自住房屋(無設籍)
房屋稅率1.2%(或1%)2%~3.6%(差距1.67倍以上)
是否需辦戶籍?需本人/配偶/直系親屬設籍不需
戶數限制本人 + 配偶 + 未成年子女 全國合計3戶以內無限制
是否可出租?❌ 不可出租、不供營業✔ 可出租
是否需實際居住?✔ 必須實際居住使用不需
未設籍後果無法適用自住稅率按非自住課稅

此比較表可快速看出:戶籍登記是判定你是否享受最低稅率的核心條件。

【自住房屋戶籍登記查詢】如何確認你是否已設籍?

你可以透過以下方式查詢是否完成戶籍登記:

1. 使用自然人憑證 / 健保卡線上查詢:可至各縣市戶政事務所網站查詢戶籍資料是否已變更。

2. 致電戶政事務所:提供姓名與身分證字號,戶政人員可協助確認遷入是否完成。

3. 查詢房屋稅稅籍資料:各縣市稅捐處提供線上查詢服務,確認「房屋用途」是否為自住。

【房子戶籍沒有人】會發生什麼事?

若房子沒有任何人設籍

  1. 無法被認定為自住房屋

  2. 房屋稅將按 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

  3. 稅額會明顯增加(至少多出 1.67 倍)

  4. 若隔年仍未設籍,會一直以非自住稅率計算

⚠️ 例如:

自住稅率:1.2%
非自住稅率:2%~3.6%

以房屋評定現值 100 萬為例:

類型稅額
自住房屋(1.2%)12,000 元
非自住(最高 3.6%)36,000 元

差異高達 24,000 元

【自住房屋定義】哪些情況算自住房屋?

✔ 房屋無出租
✔ 無作營業使用
✔ 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
✔ 戶籍已設於該屋
✔ 同戶籍群組(本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)全國最多 3 戶

不在名下、但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也可算「自住」。

【如何辦竣戶籍登記】步驟全教學

以下流程適用各縣市戶政事務所:

1. 準備文件

✔ 身分證
✔ 印章
✔ 住址證明(房屋所有權狀、買賣契約、水電費、租賃契約等)
✔ 房屋所有權人同意書(非本人持有時需提供)

2. 直接前往戶政事務所:任何縣市戶政事務所皆可遷入,無需戶籍地所在地才可辦理。

3. 填寫「遷入登記申請書」:戶政人員會協助。

4. 當日即可辦竣:戶籍遷入通常即時完成。

5. 至稅捐處確認「自住申報」:多數縣市可線上申報。

【常見問題 QA】

Q1:我名下房屋稅籍是自住,但還沒設籍,還算自住嗎?

不算。
新制規定:未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 → 不視為自住。


Q2:直系親屬(如父母)設籍可以嗎?

可以。
只要是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,即符合自住條件。


Q3:配偶名下房子,但我設籍在此,可以當自住嗎?

可以。
夫妻間視為同一戶籍群組。


Q4:房子出租過,但現在終止租約,也能申請自住嗎?

可以,但需確保:

✔ 已無出租
✔ 出租登記已註銷
✔ 戶籍已設立


Q5:我不住在房子裡,只把戶籍遷入可以嗎?

不行。
必須「實際居住」+「設籍」兩者都滿足。


Q6:申請戶籍登記需要多久?

通常「當日完成」。


Q7:113年以前買房,一直沒設籍,會不會被追溯?

不會追溯,但 114年起房屋稅將改用非自住稅率。


Q8:房屋稅戶籍登記要再去稅務局現場嗎?

多數縣市可線上申報,但建議確認是否已自動比對成功。


Q9:家人有多間房子,只能三間當自住嗎?

是,全國合計最多 3 戶。


Q10:如何查詢我的自住房屋戶籍登記是否成功?

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上各縣市戶政、或至稅捐處查詢稅籍是否標記為自住。

【總結】自住房屋務必要在期限內完成「戶籍遷入」

自113年7月起的新制,把「辦竣戶籍登記」納入自住認定,是房屋稅改革最大變化之一。若未在 114 年 3 月 22 日(延至 3 月 24 日)前完成設籍,將大幅影響房屋稅負擔。

必備 3 要件:

✔ 無出租、無營業
✔ 本人/配偶/直系親屬於該屋設籍
✔ 全國合計 3 戶以內

越早完成戶籍遷入,就越能保障你的自住稅率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