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房屋自住認定全解析】一次弄懂自住房屋定義、非自住房屋標準、最新稅率與申請攻略
要享受 自住房屋稅率 1.2% 或全國單一自住房屋 1%,最重要的關鍵就是「是否符合房屋自住認定」。如果認定錯誤,不只補稅,還可能需追繳房屋稅差額,因此了解 自住房屋定義 與 非自住房屋定義 特別重要。
以下依最新《房屋稅條例》《囤房稅 2.0》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》整理最完整攻略。
第一段:房屋自住認定的三大鐵則(最重要)
只要不符合以下任一條件,系統就會將房屋認定為 非自住房屋:
房屋自住認定三大要件(核心)
房屋無出租、無供營業使用(最易踩雷)
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
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僅能有 3 戶自住房屋(即所謂「房屋稅自用住宅3戶」限制)
符合以上三項,即屬 自住房屋(稅率 1.2%)。
若全國只有 1 戶自住房屋,且所有權人僅有此一房屋,則進一步符合 全國單一自住房屋,稅率為 1%。
第二段:自住房屋定義 vs 非自住房屋定義(表格比較)
以下為根據法規整理的清楚對照表:
| 項目 | 自住房屋定義 | 非自住房屋定義 |
|---|---|---|
| 是否出租 | ❌ 完全不得出租(含短租、Airbnb) | ✔ 只要有租就算非自住 |
| 是否供營業 | ❌ 不得設行號、工作室、商業登記 | ✔ 只要登記營業就算非自住 |
| 是否需戶籍 | ✔ 必須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 | ❌ 未設籍即為非自住 |
| 戶數限制 | ✔ 全國最多 3 戶 | ❌ 超過 3 戶即為非自住 |
| 稅率 | 1.2% 或 1% | 房屋稅非自住稅率 2%~4.8% |
| 認定依據 | 房屋稅條例 §5、囤房稅 2.0 | 房屋稅條例與地方稅務局認定 |
第三段:最新稅率一次看懂:房屋稅自住非自住房屋差異巨大
根據 囤房稅 2.0(113/7/1 上路):
① 自住房屋(一般自住)稅率:1.2%
適用條件:
無出租
無營業
設籍
全國合計不超過 3 戶
② 全國單一自住房屋(最低)稅率:1%
條件:
全國僅持有 1 戶房屋
亦須無出租、無營業、設籍
房屋現值未超過規定上限
③ 非自住房屋(一般住宅)稅率:2%~4.8%
以下情形都會被視為 非自住房屋:
出租中
登記為商業使用
未設籍
超過 3 戶自住房屋上限
空屋未使用
若誤認成自住,非常容易被補稅,因此瞭解 房屋稅自住非自住 的差別非常重要。
第四段:房屋自住認定的 4 大詳細條件(法規版)
依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》第 2 條:
✔ 1. 房屋不得出租或供營業使用
包括:
長租、短租、Airbnb
公司登記、工作室設址
營業登記
作為商業用途(補習班、美甲、美容、工作坊等)
只要其中一項成立,就會被認定為非自住房屋。
✔ 2. 必須設籍於該房屋
申請人可為:
本人
配偶
直系親屬(父母、子女)
❗僅「持有房屋」不等於自住,「設籍」才是法規認定標準。
✔ 3. 全國最多 3 戶限制(囤房稅 2.0 重要關鍵)
本人
配偶
未成年子女
三者名下全國合計不得超過 3 戶自住房屋。
超過者將被移出自住房屋資格。
✔ 4. 土地面積限制(地價稅自住房屋相關)
都市土地:300 平方公尺內
非都市土地:700 平方公尺內
若超過這些條件,地價稅可能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。
第五段:自住房屋申請時程
每年房屋稅開徵前「40 天」必須完成申請,房屋稅開徵日為 5 月 1 日,往前推 40 天即:
👉 3 月 22 日前完成申請,當年即可適用。
若錯過日期 → 下一年度才適用。
自住房屋常見審查與補件項目
各縣市稅務局常要求補件如下:
戶籍謄本
無出租切結書
水電費使用證明(長期低用量會被質疑未住)
實際使用照片(臥室、家具、生活用品等)
租賃契約(如承租給直系親屬需特別聲明)
若查到出租紀錄、公司登記等,都會直接改為非自住。
最容易誤踩的 8 大「非自住」情況(必讀)
以下狀況常被民眾忽略,會直接變成 非自住房屋:
房屋登記為公司地址
作為工作室、SOHO 辦公用途
未設籍
出租套房、分租雅房
房屋空置,但無人設籍
名下自住房屋超過 3 戶
出租給配偶之外的旁系親屬
房屋出租但未申報租賃契約(照樣被視為出租)
第六段:誰最需要確認「房屋自住認定」?
以下族群特別需要注意:
長期持有多戶房屋(易突破 3 戶上限)
父母持有房產、子女設籍的家庭
小家庭名下有兩處房屋但其中一間空置
投資客、出租套房者
計畫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的人
若未提前處理,一旦被認定為非自住,稅率會從 1.2% 變成 2%~4.8%,負擔非常大。
第七段:房屋稅自住認定 Q&A(最常見 10 問)
Q1:房屋一定要我本人設籍才算自住嗎?
A: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一人設籍即可。
Q2:房子空著,但沒有設籍,可以當自住嗎?
❌ 不能,一定要設籍。
Q3:出租給兄弟姊妹算自住嗎?
❌ 不算,只有直系親屬(父母子女)才算。
Q4:出租其中一個房間會怎樣?
部分出租仍屬 非自住。
Q5:公司登記在家裡一定是非自住嗎?
✔ 只要有營業登記,就算非自住。
Q6:名下 4 戶房,其中 3 戶自住,1 戶空屋,空屋會被視為非自住嗎?
✔ 會。空屋通常被視為非自住。
Q7:父母房屋,我設籍其中,可以算自住嗎?
✔ 可以,因為屬直系親屬。
Q8:配偶與我各名下一戶,總共 2 戶,可以都當自住嗎?
✔ 可以,未成年子女名下也合併計算。
Q9:持有 1 戶但未設籍,可以享受 1% 稅率嗎?
❌ 不行,設籍是必要條件。
Q10:已經出租,但想改成自住,怎麼辦?
需先:
終止出租
完成設籍
於 3 月 22 日前申請
隔年度即可適用。
結論 — 自住認定門檻不高,但細節容易踩雷
房屋自住認定的核心只有三件事:
不能出租(含短租)
必須設籍(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親屬)
戶數全國合計不得超過 3 戶
但多數人容易因:
公司登記
空屋無設籍
名下戶數超過
一房多用(兼工作室)
而不小心變成 非自住房屋,導致房屋稅從 1.2% 變成 2~4.8%。
若你正準備整理房屋稅、地價稅、自住房屋認定,務必提前檢查自身條件,避免不必要的稅負。




